新洞口客户端11月20日讯(通讯员:周丽霞)11月19日16时39分,县消防救援大队接到报警电话称,洞新高速洞口往武冈方向有一车辆起火,急需救援,接警后,县消防救援大队立即出动2车14人前往扑救。
17时00分,消防救援人员到达现场,现场浓烟滚滚,火势呈猛烈。经初步侦查,起火物为箱式小货车,车箱内装有80斤电池,车内人员已安全撤离起火现场。现场指挥员立即制定救援计划,命令消防救援人员利用泡沫车接40水带铺设水路,18吨给泡沫车供水,消防救援人员穿戴好装备携带器材出一支开花水枪控制火势,外围火势得到控制后,消防救援人员缓慢开启车厢门扑救内部明火。17时09分火灾得到控制,由于电池较多,车厢温度过高,为防止车头火势复燃,消防救援人员持续对车厢及电池进行浇透降温,17时15分火灾扑灭,在确认无复燃可能后消防救援人员与现场高速交警进行了交接并收整器材归队。
消防部门提醒:电池内部正负极发生短路现象后,极易引发自燃,很可能带来意外或损失,车上应配备车载灭火器,如发现起火险情,请将车辆及时靠边,并拨打救援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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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洞口县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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